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的要求,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本地段居民的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要求: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进行组织协调;组员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贯彻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招收择校生的规定。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户籍适龄儿童及试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实际居住地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学校按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的〔2011〕74号)精神,今年我校对口的打浦街道4个居委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居住地、户口一致,(《上海市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户口簿“两证”地址一致),且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5、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不到幼儿园定点招生;不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
6、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7、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招办的规定,将招生通告在
8、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指示标记、服务区域、服务项目、填写表格工具等等。
三、报名、登记办法:
(一)招生范围:
按区核实规定的对口地段范围:
打浦街道:锦海、大同居委
五里桥街道:海悦、斜土、瑞南、打浦居委
(二)对口适龄儿童:
1、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户籍人口,提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学校于
2、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凭区教育局发出的《入学告知书》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家长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号页)、预防接种卡(白卡)等相关材料,携儿童到指定的对口学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3、若逾期报名,当对口学校名额已满时,由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打浦街道(锦海、大同居委)试点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
1、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试点街道内统筹安排。
2、登记时家长须携带:
①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家长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号页);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2年4月30日之前办理);③预防接种卡;④入学告知书。
3、家长携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瑞金二路小学)登记,申请入学。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本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
1、登记时家长需携带:
①父母一方及同住适龄儿童的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件;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④预防接种卡;
⑤本区的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2、家长携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属街道指定报名点(打浦街道:瑞金二路小学;五里桥街道:瞿溪路小学)申请入学,不得跨街道登记。
3、符合条件的登记儿童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由招办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五)港澳台和外籍借读生:
登记时家长需携带:
①儿童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台胞证等);
②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④本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携儿童到所属街道指定登记点学校(打浦街道:瑞二小学;五里桥街道:瞿
溪路小学)申请入学。
(六)凡在本区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子女,可到聚奎街50号回民小学报名就读。
(七)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报名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
教育服务。凡200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残障儿童,
四、报名、登记日期:
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
五、招生人数:
2012年招收120人,4个班级(每班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
六、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4月13日,参加区招生工作会议,接受、领会区招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
2、4月20日前,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12年海华小学新生一年级招
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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