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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小学2013学年度招生通告

发布日期:2013-05-14 12:36:00    发布者:
 

一、招生对象:

12006912007831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2、打浦街道试点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

3、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二、区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兼顾的原则。学校报名登记,相对就近入学。

2、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测试或者面试、面谈。

三、报名、登记办法:

(一)户籍适龄儿童:

1、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户籍人口,提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学校于512前向户籍在本区的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入学告知书》。

2、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1),携儿童到指定的对口学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3、若逾期报名,当对口学校名额已满时,由黄浦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二)打浦街道锦海、大同、南塘居委)试点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

1、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试点街道内统筹安排。

2、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1),携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瑞金二路小学)登记,申请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本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

1、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2),携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属街道指定报名登记学校(打浦街道:瑞金二路小学;五里桥街道:瞿溪路小学)申请入学,不得跨街道报名、登记。

2、符合条件的报名登记儿童由区教育局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四)港澳台和外籍借读生:

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3),到所属街道指定报名登记学校(打浦街道:瑞金二路小学;五里桥街道:瞿溪路小学)申请入学。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凡2007831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残障儿童,525 日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总部(斜土路26530号)、526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分部(文庙路145号)报名、登记,由区入学鉴定委员会测定后安置学校。

四、2013年黄浦区小学新生入学材料要求:

1

本市户籍儿童

户籍对口

人户分离

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栏、本人页、身份证号页)

入学告知书原件

2013年居住地街道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至2013430

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2

非本市户籍儿童

居住证类别

CW9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CW5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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