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
2、打浦街道试点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
3、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二、区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兼顾的原则。学校报名登记,相对就近入学。
2、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测试或者面试、面谈。
三、报名、登记办法:
(一)户籍适龄儿童:
1、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户籍人口,提出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学校于
2、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1),携儿童到指定的对口学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3、若逾期报名,当对口学校名额已满时,由黄浦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二)打浦街道(锦海、大同、南塘居委)试点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
1、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试点街道内统筹安排。
2、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1),携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瑞金二路小学)登记,申请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本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
1、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2),携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属街道指定报名登记学校(打浦街道:瑞金二路小学;五里桥街道:瞿溪路小学)申请入学,不得跨街道报名、登记。
2、符合条件的报名登记儿童由区教育局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四)港澳台和外籍借读生:
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表3),到所属街道指定报名登记学校(打浦街道:瑞金二路小学;五里桥街道:瞿溪路小学)申请入学。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凡
四、2013年黄浦区小学新生入学材料要求:
表1:
本市户籍儿童 |
户籍对口 |
人户分离 |
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栏、本人页、身份证号页) |
√ |
√ |
入学告知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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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居住地街道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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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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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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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2:
非本市户籍儿童 |
居住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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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9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
CW5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