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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19 15:53:36    发布者:海华小学

海华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为贯彻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上海市教委、黄浦区教育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海华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海华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学校坚守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学校将始终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同时关注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校园,让优质有益的读物成为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为此,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学校图书馆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书城推荐书目,由图书馆馆长推荐课外读物,学科组负责审读,确立图书馆购买书录,学校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学校要加强对课外读物其他渠道进校园的管理。禁止校内外任何人通过讲座、培训等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课外读物。

3.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开展读书节、好书嘉年华、亲子阅读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学校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引导家长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消除不良影响。

5.学校要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应倡导亲子阅读,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家庭。

 

                                                  20212月制订

 

 

海华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为保障校园文明的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特制订“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

1.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2.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口号;

3. 原则上学生不能私带课外读物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

4.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问题读物在征得家长同意前提下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5.全体教师都要发挥监管作用,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进行处置。

6.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严肃地批评和教育;

7.对于受捐赠的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来源,并由学校安排图书管理员及部分教师进行审核把关,问题读物不得进入校园。

8.禁止校内外任何人通过讲座、培训等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

                  

海华小学课外读物书目遴选制度

学校图书馆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书城推荐书目,由图书馆馆长推荐课外读物,学科组负责审读,确立图书馆购买书录,学校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课外读物遴选坚持以下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书目进行遴选,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一)体现鲜明主题。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满足学段需求。小学阶段应从提升学生认知力、理解力角度,推荐多读一些启蒙绘本、经典故事、识字、益智、科普类书籍。

(三)走进红色经典。红色书籍、正能量书籍,特别是结合“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有效提升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

 

 

 

 

海华小学课外读物推荐制度

一、明确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1.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物)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等基本标准;

3.存在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 12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的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严格执行课外读物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一般于七、八月份进行,课外读物推荐工作由教学科研处组织实施。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2.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3.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4.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备案。

三、严肃校内课外读物管理纪律

1. 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2.对于教辅资料的选用,坚持“一科一辅”原则,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购;

3.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印校本课程教材的,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编印的校本教材仅限教师使用,不向学生统一发放;

4.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发放广告等活动直接或变相销售课外读物;

5.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印校本课程教材的,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编印的校本教材仅限教师使用,不向学生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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